重载齿轮材料质量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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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材料质量

1.1  齿轮用钢应有钢厂提供的质量保证书,并按规定进行抽检和复核。

1.2   材料的化学成分、力学性能及表面质量应符合GB/T3077或GB/T5216规定的要求。

1.3  材料的奥氏体晶粒度应为5级以上。晶粒度级别按GB/T6394 的规定进行检验。

1.4 钢材的淬透性带宽应不大于6HRC。有特殊要求时,距端淬试样末端一定距离的硬度范围由用户与钢厂协商确定。

1.5 对可靠性要求高的重载齿轮,应保证材料的纯净度,如采用真空精炼或电渣重熔的方法冶炼钢材。控制钢材中的含氧量应低于 0.002%、氢含量不高于 0.002%,钢材中的非金属夹杂物含量按 GB/T10561 方法测定,其级别应符合表 1 要求。当有特殊要求时,按供需双方协议规定。

表 1 非金属夹杂物级别要求

类别 A(硫化物类) B(氧化铝类) C(硅酸盐类) D(球状氧化物类) DS
细系 ≤2.5 ≤2.0 ≤1.5 ≤2.0 ≤2.0
粗系 ≤2.0 ≤1.5 ≤1.0 ≤1.5

1.6 带状组织按GB/T13299方法评定,Cr-Mo、Cr-Ni-Mo钢中的带状组织应小于或等于2.5级,其他钢种应小于或等于2级。

1.7  重载内齿圈的毛坯推荐采用连铸钢坯。

2 锻件质量

2.1  用钢锭锻造时,其锻造比不小于3。

2.2  采用连铸坯锻造时,其锻造比大于5。

2.3  齿轮锻件毛坯预先热处理采用正火或正火+高温回火,必要时采用调质处理。

2.4  由钢锭直接锻成的大型重载齿轮锻坯,尤其是高Cr、Ni、Mo合金钢锻坯,应进行以消除白点和氢脆为目的的去氢退火。

2.5  齿轮锻件毛坯流线应尽量沿轮齿齿廓分布。

2.6  齿轮锻件毛坯不应出现过热或过烧组织,其晶粒度应不低于原材料的晶粒度。

2.7   锻件质量应按JB/T5000.15或JB/T9218的规定进行探伤,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/T17107的要求。

正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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