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材料质量
1.1 齿轮用钢应有钢厂提供的质量保证书,并按规定进行抽检和复核。
1.2 材料的化学成分、力学性能及表面质量应符合GB/T3077或GB/T5216规定的要求。
1.3 材料的奥氏体晶粒度应为5级以上。晶粒度级别按GB/T6394 的规定进行检验。
1.4 钢材的淬透性带宽应不大于6HRC。有特殊要求时,距端淬试样末端一定距离的硬度范围由用户与钢厂协商确定。
1.5 对可靠性要求高的重载齿轮,应保证材料的纯净度,如采用真空精炼或电渣重熔的方法冶炼钢材。控制钢材中的含氧量应低于 0.002%、氢含量不高于 0.002%,钢材中的非金属夹杂物含量按 GB/T10561 方法测定,其级别应符合表 1 要求。当有特殊要求时,按供需双方协议规定。
表 1 非金属夹杂物级别要求
类别 | A(硫化物类) | B(氧化铝类) | C(硅酸盐类) | D(球状氧化物类) | DS |
细系 | ≤2.5 | ≤2.0 | ≤1.5 | ≤2.0 | ≤2.0 |
粗系 | ≤2.0 | ≤1.5 | ≤1.0 | ≤1.5 |
1.6 带状组织按GB/T13299方法评定,Cr-Mo、Cr-Ni-Mo钢中的带状组织应小于或等于2.5级,其他钢种应小于或等于2级。
1.7 重载内齿圈的毛坯推荐采用连铸钢坯。
2 锻件质量
2.1 用钢锭锻造时,其锻造比不小于3。
2.2 采用连铸坯锻造时,其锻造比大于5。
2.3 齿轮锻件毛坯预先热处理采用正火或正火+高温回火,必要时采用调质处理。
2.4 由钢锭直接锻成的大型重载齿轮锻坯,尤其是高Cr、Ni、Mo合金钢锻坯,应进行以消除白点和氢脆为目的的去氢退火。
2.5 齿轮锻件毛坯流线应尽量沿轮齿齿廓分布。
2.6 齿轮锻件毛坯不应出现过热或过烧组织,其晶粒度应不低于原材料的晶粒度。
2.7 锻件质量应按JB/T5000.15或JB/T9218的规定进行探伤,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/T17107的要求。
正文完